試卷名稱:106年 - 106-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管輪:輪機工程與主機#98985
年份:106年
科目:一二三等大管輪◆輪機工程與主機
17. 因為鍋爐型態不一樣,條件也不同,所以僅以蒸發量表示鍋爐容量並不恰當,如果將各種鍋爐之蒸發量換算為同一標準條件下的數值,便可易於比較,通常以100℃之飽和水作為給水,使其產生100℃之飽和蒸汽 (在絕對壓力1.03kg/cm2為換算標準,經此標準換算的蒸發量稱之為:
(A)鍋爐容量
(B)蒸發率
(C)蒸發倍數
(D)蒸發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