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某農會職員於任職期間,因刑事案件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 7
個月確定,應如何處理?
(A)易科罰金。
(B)解除職務。
(C)記
大過。
(D)停止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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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4074), C(14), D(884), E(0) #3173247
統計: A(41), B(4074), C(14), D(884), E(0) #3173247
詳解 (共 3 筆)
#6608158
第46條之一:受有期徒刑職員_應解除職務;因刑事案件羈押_應停止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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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1515
根據《農會法》關於農會職員的刑事處分規定,正確答案是 (B) 解除職務。
法規依據與分析
依據《農會法》第四十六條之一(選任及聘、僱人員刑事案件之處理)的規定:
1. 停止職權(暫時性處分): 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或通緝者,應予停止職權。
2. 解除職務(確定性處分): 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者,應解除其職務。
但是,此「解除職務」規定有例外情形:
• 例外情形: 受緩刑宣告或經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者,不在此限。
適用本案情境
本案情境為:農會職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確定。
• 判決刑度: 七個月有期徒刑。
• 是否符合例外? 七個月大於六個月以下。因此,本案不符合「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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