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8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法規廢止之原因?
(A)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B)法官不予適用
(C)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
(D)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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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480), C(12), D(17), E(0) #780443

詳解 (共 2 筆)

#1048894

第 20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應配合修正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第 21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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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546
(A)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
(B) 法官不予適用 ❌
(C)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 ✔️
(D) 同一事項已定有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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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5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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