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何者不是公共關係的正確內涵?
(A)抱持「為而不宣」的態度
(B)機關公共關係是首長的基本責任之一
(C)公共關係之成效不宜單以宣傳能量解讀之
(D)公共關係是長期有計畫的努力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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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26), B(225), C(142), D(97), E(0) #2456859
統計: A(4126), B(225), C(142), D(97), E(0) #2456859
詳解 (共 4 筆)
#4271622
公眾(公共)關係之理念-正確理念
1. 公眾關係之目的有積極(建立良好關係)與消極(消除不良關係)兩方面。
2. 公眾關係之前提為「履行社會責任」。
3. 公眾關係之基礎在於個人或機構之「本身有良好之表現」。
4. 公眾關係之手段為「有效之溝通」。
5. 公眾關係之主體為「個人或機構」。
6. 公眾關係之客體包括「內在公眾」與「外在公眾」。
7. 公眾關係是一種「長期有計畫之努力的結果」。
8. 公眾關係之責任,為行政首長的基本責任,不可隨意託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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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9189
公眾(公共)關係之理念-錯誤觀念
1. 視公眾關係是「文過飾非」之手段。
2. 抱持「為而不宣」之態度。
3. 抱持「宣而不為」之態度。
4. 視公眾關係為一種「魔術」。
5. 只以「宣傳能量」作為衡量公眾關係成效之標準。
6. 認為公眾關係之媒介僅限於「電視、廣播、報刊」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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