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關於管轄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訴訟程序不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
(B)自訴案件,法院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者,並應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C)依法定法官原則,法院均不得於管轄區域外行其職務
(D)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而不屬其管轄者,不應為任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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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1), B(370), C(38), D(5), E(0) #1651515
統計: A(451), B(370), C(38), D(5), E(0) #1651515
詳解 (共 6 筆)
#2737034
第335條(管轄錯誤判決)
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者,非經自訴人聲明,毋庸移送案件於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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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4717
(B)跟刑訴335容易混淆的是刑訴304
第 304 條
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A) 刑事訴訟法 第 12 條
訴訟程序不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
(C)法定法官原則 參考釋字665號。
(D) 刑事訴訟法第 250 條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而不屬其管轄或於開始偵查後認為案件不屬其管轄者,應即分別通知或移送該管檢察官。但有急迫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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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778
補充
C刑訴§13法院因發見真實之必要或遇有急迫情形時,得於管轄區域外行其職務。
再補充
§81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於必要時,得於管轄區域外執行拘提,或請求該地
之司法警察官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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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89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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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3202
A是刑訴12原文直接複製貼上,法條熟的狀況下可以直接選
刑訴12
訴訟程序不因法院無管轄權而失效力。
B要自訴人自己說才會移轉
C必要時還是可以在轄區外執行勤務,不是絕對不行
D必要時還是可以,不然情況急迫還要分轄區會導致偵查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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