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關於著作及著作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著作權之保護及於該著作之表達及其所表達之思想
(B)衍生著作之保護,與原著作不可分離
(C)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另有約定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
(D)2 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結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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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7), B(314), C(3404), D(1269), E(0) #659949
統計: A(977), B(314), C(3404), D(1269), E(0) #659949
詳解 (共 10 筆)
#940031
(A)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著作權法 第 10-1 條)
(B)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著作權法 第6條)
(C)著作權法 第12條 (D)2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著作權法 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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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598
意思不一樣。美國人寫了小說(已完成著作)。
花錢請中國人打字。不過就是打字員。不是創作者。
而花錢請人"代寫"和聘請"他人完成著作"不一樣。
代寫是動筆的人。是需要受訪、口述者授權才可以的。(還要整理、校稿什麼的。)
國外很注重這部份。
而聘請他人完成著作。那本著作全部由受聘者完成。當然成了原著。
只是花錢的人也有權利就是了。要怎麼處理就看雙方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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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631
美國人那麼會訂契約
一定會另有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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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333
28 關於著作財產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共同著作人未約定應有部分者,依各著作人參與創作之程度定之
(B)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如當事人約定不明,視為未讓與
(C)共有之著作財產權,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全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不得行使之
(D)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得任意將該權利再授權予第三人利用
著作財產權和著作權享有者為何規定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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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415
合理 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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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276
花錢請人代寫,還得立約自己才是原著作者,這法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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