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乙與丙登記為 A 地之公同共有人。關於公同共有人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自由處分 A 地
(B) 甲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C) 甲得隨時請求分割 A 地
(D) 丁無權占有 A 地。甲得以自己名義,請求丁返還 A 地於全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 B(145), C(193), D(567), E(0) #3296003

詳解 (共 6 筆)

#6316018

(A) 甲自由處分 A 地
錯誤,依民法828條第3項:「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B) 甲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錯誤公同共有並無所謂「應有部分」(分別共有才有,陷阱!)

(C) 甲隨時請求分割 A 地

錯誤,依民法829條:「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

(D) 丁無權占有 A 地。甲得以自己名義,請求丁返還 A 地於全體
正確,依民法828條第2項準用821條:「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
28
0
#6203319
(A) 甲得自由處分 A 地 ➡️錯誤...
(共 3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6195556
(D) 丁無權占有 A 地。甲得以自己...
(共 3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6335959

正確答案是(D)。以下是詳細解釋:

公同共有的特性

  • 公同關係
    • 公同共有是指數人基於法律、習慣或法律行為而形成的共同關係,例如繼承、合夥等。
    • 公同共有人對於公同共有物享有的是「整體」的權利,而非個別的「應有部分」。
  • 權利行使
    • 公同共有物的處分和其他權利行使,原則上需要全體公同共有人的同意。
    • 但為了保護全體共有人的利益,在某些情況下,共有人可以單獨行使權利。

選項解析

  • (A) 甲得自由處分 A 地
    • 錯誤。公同共有物的處分必須經過全體公同共有人的同意。
  • (B) 甲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 錯誤。在公同共有關係中,不存在個別的「應有部分」,因此無法單獨處分。
  • (C) 甲得隨時請求分割 A 地
    • 錯誤。公同共有關係的分割,必須基於公同關係的消滅,例如繼承關係的結束。
  • (D) 丁無權占有 A 地。甲得以自己名義,請求丁返還 A 地於全體
    • 正確。根據實務見解,為了保護全體共有人的利益,公同共有人可以單獨以自己的名義,對無權占有共有物的第三人提起返還請求。

總結

因此,在公同共有關係中,為了維護全體共有人的權益,允許共有人單獨對無權占有者提起返還請求。

11
0
#6306011
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
ㅤㅤ
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2
0
#6593818
不好意思,我自學,不太懂民法第829的部分..因為我有先學過823條,我有個基礎認識是共有物可以隨時分割,因為共有物不好交易(?)遺產在分割之前不是就是公同共有嗎?遺產不是隨時可以協議分割嗎?
ㅤㅤ
想問,本題是因為「公同關係存續中」才用829條嗎?又829條是823條所謂的「另有規定」嗎?
ㅤㅤ
如有違反版規,我再刪文,實在是不太懂,不好意思,謝謝!
0
0

私人筆記 (共 4 筆)

私人筆記#6416553
未解鎖
(D) 正確:依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
(共 39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私人筆記#6436671
未解鎖
民法 第 828條 1.公同共有人之...
(共 2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6346084
未解鎖
                  1...
(共 5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私人筆記#7099408
未解鎖
民法§828: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與公同...
(共 3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