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根據「警察機關分駐(派出)所常用勤務執行程序彙編」,於經常事故之時、地,將其列為守望要點,置於巡邏線上,規劃巡邏駐足時間之勤務方式屬於下列何者?
(A)據點性守望崗
(B)特定處所守望崗
(C)巡守合一式
(D)巡查合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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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 B(61), C(1016), D(35), E(0) #345137

詳解 (共 2 筆)

#2167338
巡守合一意思為巡邏及守望合而為一,因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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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8327

執行守望勤務作業程序

三、勤務方式及規定:
固定式:預防危害發生,於轄區之重要地點,設置守望崗位,部署一明一暗雙哨或單哨勤務,必要時,得以便衣埋伏方式行之,並經常或定時輪派服勤人員服勤種類如下:
1.
事故性守望崗:經常或可能及已發生事故之地點。
2.
據點性守望崗:預防危害或特定任務需要,於重要據點設置。
3.
特定處所守望崗:為任務需要,於特定處所實施。
巡守合一式:於經常事故之時、地,列為守望要點,置於巡邏線上,規劃巡邏駐足時間,採巡守合一方式重點執勤。
埋伏式:為掩護執勤人員身分,規劃穿著便衣及選定適當地點停留守候。
其他方式:
1.
擔任各級議會警衛任務,以不進入會場為原則。
2.
執行侍(警)衛任務及特種警衛人員,依其規定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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