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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22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22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18.人民得因思想自由而拒絕下列何事?
(A)作證
(B)納稅
(C)意見表達
(D)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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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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