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師:牙醫學(三)(包括齒內治療學、牙體復形學、牙周病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57391
年份:99年
科目:牙醫學(三)(包括齒內治療學、牙體復形學、牙周病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18.在重新齒內治療中,下列何種情形,不可能使用溶劑(solvent)移除充填物?
(A)牙膠針(gutta-percha point)充填不足且離根尖大於2mm
(B)牙膠針(gutta-percha point)充填已超過根尖口部分
(C)使用糊狀充填劑(pastes)
(D)牙膠針(gutta-percha point)充填在根尖處2mm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