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在 Android 裝置上的支付稱為 Google Pay,用於三星手機的則有 Samsung Pay,用於 iOS 系統的則為 Apple Pay,
請問這三大 Pay 在台灣法規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皆受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範
(B)三大 Pay 業者並沒有代理收付金流
(C)是信用卡的數位延伸,只是讓行動裝置承載支付功能
(D)實質交易款項會直接從買方的發卡銀行帳戶,到賣方的收單銀行帳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3), B(60), C(27), D(12), E(0) #2061760
統計: A(193), B(60), C(27), D(12), E(0) #2061760
詳解 (共 4 筆)
#4669119
各廠牌手機推出的三大Pay,只是作為信用卡的數位延伸,讓行動裝置承載支付功能,因此既非電子支付,也不屬於第三方支付。換句話說,實質交易款項會直接從買方的發卡銀行帳戶,到賣方的收單銀行帳戶,過程中三大Pay業者並沒有代理收付金流。
15
0
#4235840
為促進電子支付機構健全經營及發展,以提供安全便利之資金移轉服務, 特制定本條例。 第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