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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臺北捷運公司_新進司機員(一般類) 甄試試題_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107762 | 科目:捷運◆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臺北捷運公司_新進司機員(一般類) 甄試試題_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107762

年份:111年

科目:捷運◆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18.將「喜發恭財」中的「喜」和「恭」對調後成「恭發喜財」,再將「喜」和「發」對調就還原回「恭喜發財」,共對調 2 次。將「財發喜恭」還原成「恭喜發財」至少要對調幾次?
(A)1
(B)2
(C)3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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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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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財和恭對調第1次,發和喜再對調1次,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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