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木柵公司取得景美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之 60%,關於該項投資之會計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除非有反證,否則採權益法
(B)期末時依景美公司之淨利認列投資損益
(C)收到現金股利時作為投資的減項
(D)收到股票股利時作為投資的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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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2), C(10), D(58), E(0) #685787
統計: A(4), B(12), C(10), D(58), E(0) #685787
詳解 (共 3 筆)
#5936213
股票股利不做分錄
收到現金股利做為投資的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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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4910
解題分析
這題的核心概念是權益法 (Equity Method)。當一家公司取得另一家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的20%至50%以上,並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 (significant influence) 或控制力 (control) 時,通常會採用權益法來處理這項長期股權投資。題目中提到取得60%的股份,這已經達到控制的標準,因此應採用權益法。
接下來,我們逐一分析每個選項:
* (A) 除非有反證,否則採權益法
* 這個說法是正確的。根據會計原則,當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20%以上的股權時,通常推定其具有重大影響力,除非能證明沒有。在本題中,持股比例高達60%,這意味著具有控制權,因此應採用權益法來處理這項投資。
* (B) 期末時依景美公司之淨利認列投資損益
* 這個說法也是正確的。權益法的核心精神是,投資公司應按其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的淨利或淨損。例如,如果景美公司年底賺了100元,本公司持有60%的股份,那麼本公司應認列60元的投資收益。這反映了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的經濟權益變動。
* (C) 收到現金股利時作為投資的減項
* 這個說法也是正確的。在權益法下,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時,不應認列為收入,而是作為投資成本的回收,因此會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這是因為投資公司已經在被投資公司賺錢時,認列了相對應的投資收益,如果再將股利認列為收入,就會造成重複認列。
* (D) 收到股票股利時作為投資的減項
*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收到股票股利時,被投資公司的總股數會增加,但投資公司所持有的股數比例和總投資金額並未改變。因此,在會計上,只需要重新計算每股的成本,並不需要做任何分錄,更不用將投資減項。
總結
這道題的關鍵在於了解權益法的會計處理原則。主要的三個原則是:
* 投資入帳: 依成本入帳。
* 認列損益: 按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的淨利或淨損,增加或減少投資帳面價值。
* 收到股利: 收到現金股利時,減少投資帳面價值;收到股票股利時,只做備註,不變動帳面金額。
因此,選項 (D) 的敘述與權益法原則不符,所以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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