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關於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之遴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園長遴選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由教育局幼教科科長兼任
(B) 以每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並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C) 公立幼兒園園長任期一任 4 年,於同一幼兒園得連任一次
(D)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之任期以 2 年為一任,年度績效考評優良者得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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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23), C(207), D(81), E(0) #3448330
統計: A(29), B(23), C(207), D(81), E(0) #3448330
詳解 (共 2 筆)
#6469215
(A) 園長遴選委員會之主任委員,由教育局幼教科科長兼任→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第 3 條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作業,應設園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兼任。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作業,應設園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府教育局局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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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每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並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每年
第 5 條
公立幼兒園園長之遴選,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並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公立幼兒園園長之遴選,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並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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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立幼兒園園長任期一任 4 年,於同一幼兒園得連任一次
第 10 條
公立幼兒園園長任期一任為四年,於同一幼兒園得連任一次。
公立幼兒園園長任期一任為四年,於同一幼兒園得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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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之任期以 2 年為一任,年度績效考評優良者得連任→1年
第 13 條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之任期,以一年為一任;其年度績效考評優良者,得連任。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之任期,以一年為一任;其年度績效考評優良者,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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