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中,特 殊班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
(B)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應修 習特殊教育學分二學分以上者
(C)縣市政府編列特殊教育預算,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經 常門預算的百分之五
(D)縣市政府對所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應至少每四年辦理 一次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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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21), C(181), D(228), E(0) #19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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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學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中,特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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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特殊教育法 民國 108 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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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7063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
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
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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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法第46條:“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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