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公司法所稱公司負責人,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
(B) 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C) 公司之協理或副總經理
(D) 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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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13), C(106), D(32), E(0) #141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