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認為機關所為之通知違反採購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A)15日 (B)20日 (C)10日 (D)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