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何時為止,不得重行提 出?
(A)該設施開始施工後六年
(B)該設施開始施工後七年
(C)該設施完工啟用後二年內
(D)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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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 B(46), C(1000), D(87), E(0) #381040

詳解 (共 6 筆)

#2833512

公投§32
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同一事項之認定由主管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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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279

公民投票法

第三十三條   (再行提出之期間限制)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經通過或否決者,自各該選舉委員會公告該投票結果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但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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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147
已修法公投§32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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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393
舊法囉 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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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782
原本題目:19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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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385
已經修法,本題無正確選項:
...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
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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