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27724
年份:11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19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4 條之規定,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有事實足認受查驗人有下列那種事由,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 (A)疑似感染法定傳染病出現發高燒等症狀 (B)警察機關通知留置 (C)持用偽造之護照 (D)行動障礙無親屬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