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社會工作師法對於社會工作師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執照時,得收取證書費或執照費
(B)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應由執業之機關(構)、團體、事務所保存;
該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 7 年
(C)一旦取得社會工作師證書即可執業,不需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證書申
請登記
(D)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之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核定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收費用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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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工師法第9條規定社會工作師執業,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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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F 第 48 條 中央或直轄市、縣(...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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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