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為利守望相助組織有效協助維護治安,可利用巡邏、勤查等機會對其訪視、聯繫及宣導,你是警勤區警員,下列何者
非宣導守望相助組織協助事項?
(A)協助巡邏守護
(B)提供犯罪線索
(C)奮力逮捕竊盜犯
(D)協助急難救護
統計: A(5), B(96), C(2409), D(65), E(0) #681543
詳解 (共 2 筆)
一、防制刑案發生:
1.協助警察執行預防犯罪宣導活動,鼓勵鄰里互助,相互照
顧門戶,發現可疑人、事、物應即予監視,並通知住戶預
為防範;發現竊盜、搶奪、強盜、兇殺、械鬥等治安事故,
應立即報警處理並協同救護、緝捕。
2.鼓勵住戶設置防盜錄影監視或保全通訊器材,另製發住戶
電話號碼俾利隨時聯繫。
3.發現住戶、空屋有人聚賭、吸毒、販毒、製毒、製(改)
造槍砲、爆裂物或出入分子繁雜者,應即從旁監控並立即
報警處理。
二、防火宣導與救災:
1.協助消防單位防火宣導,保持住戶共同出入通道暢通,並
備妥消防滅火器材,發現火警應通報消防單位,並協助滅
火及協助火場警戒防範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2.勸導住戶不可於室內存放易燃物品,就寢前應檢視熱水
爐、瓦斯爐等是否關閉,以策安全;另規勸家長,勿讓孩
童獨處家中,以減少玩火釀成災害之不幸事件。
三、防處家庭暴力
1.發現鄰里住戶有家庭暴力,應迅速前往瞭解制止,保護被
害家屬,並報警處理。
2.發現家庭暴力事態嚴重,發生肢體暴力流血事故時,應即
時救護,迅速通報消防單位將傷患送醫,對施暴者以現行
犯逮捕送警法辦。
四、救助急難:
1.發現住戶有疾病、災害時,應予協助照顧並通知相關單位處
理,病情惡化者,應迅速協助護送就醫。
2.發現住戶有緊急事故或生活窘困,應發動鄰居協力救助。
3.對年高體弱、行動不便、獨居老人、弱勢(不幸)家庭、隔
代教養幼童(少年)、單親家庭,或患有宿疾或鰥、寡、孤
獨者應儘量予以慰問照顧協助。
4.鄰居婚喪喜慶,應主動協助,並委婉規勸且勿過度舖張浪費。
五、維護環境衛生:
1.協助維護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整潔,發揮高度公
德心。
2.協力防治、消除滋生病媒蚊、傳染源之髒亂,確保社區居
家環境衛生。
六、協助防制噪音以維鄰里安寧:
1.規勸住戶使用低噪音之汽、機車,對婚喪喜慶迎神賽會演
戲,燃放鞭砲、煙火可能發出之噪音,應採委婉態度規勸
改善。
2.鄰居如有工廠或家庭式加工,其機具發出聲音可能影響住
戶安寧者,應予勸導設法改善。
七、敬老慈幼
對年長者應予尊敬並關懷,對幼童者應照顧愛護,以發揚老
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又幼以及人之幼美德。
八、睦鄰聯誼活動:
適時結合鄰里、社區各種基層組織舉辦各種文康休閒、聯誼
活動,增加居民互動、認識、瞭解機會,促進情感交流,增
進彼此信賴感。
內政部補助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作業要點第3點:
守望相助隊之工作事項如下:
(三)協助社區防災及急難救護(D)。
(四)通報及防範家庭暴力或兒童少年虐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