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開車和機車發生輕微碰撞,雙方覺得無損失便自行離去,而未即時報案,事後甲覺得不妥,到派出所報案,欲 取相關證明文件;你是值班員警,下列作為何者正確?
(A)不用受理,亦無須派員實施現場勘察;不得發給甲相關處理證明文件資料
(B)應即受理,無須派員實施現場勘察;依甲要求發給相關處理證明文件資料
(C)應即受理,並派員實施現場勘察;仍應發給甲相關處理證明文件資料
(D)應即受理,並派員實施現場勘察;不得發給甲相關處理證明文件資料
統計: A(33), B(341), C(2022), D(263), E(0) #858054
詳解 (共 10 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新修正)
五十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未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款先為通知警察機關,事後始向警察機關報案者,警察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即受理及派員實施現場勘察蒐證,並依規定陳報。
(二)如無具體事證得以證明其有謊報情事,仍應發給相關處理文件資料,惟當事人申請之文件資料應註明「事後報案」。
(三)事後報案案件紀錄,應以電腦系統管制或設專用簿(冊)管制,並於封面處加註「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事後報案專用簿(冊)」。(格式如附件十七、十八)字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五十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未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第
五款先為通知警察機關,事後始向警察機關報案者,警察機關應
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即受理及派員實施現場勘察蒐證,並依規定陳報。
(二)如無具體事證得以證明其有謊報情事,仍應發給相關處理
文件資料,惟當事人申請之文件資料應註明「事後報案」
。
(三)事後報案案件紀錄,應以電腦系統管制或設專用簿(冊)
管制,並於封面處加註「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事後報案
專用簿(冊)」。
(四)保險公司人員為辦理該類事故理賠案件,需參閱警察機關
處理事後報案案件有關資料時,應請其另附具事故當事人
委託書正本、保險公司證件及該案申請函文,向警察局交
通警察(大)隊所設立之交通事故案件查詢服務平台辦理
相關事宜;受理之警察機關應設專簿登記其保險公司名稱
、洽詢人員姓名及查詢案件等資料,並將該保險公司函文
正本併專簿備查,或請其所屬保險公司以函文方式檢附事
故當事人委託書正本,向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出,
再由交通警察(大)隊審核後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