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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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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各系:憲法#1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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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各系:憲法#17772 |
科目:
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各系:憲法#17772
年份:
103年
科目:
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
19. 憲法第132條規定,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由該管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督率所屬檢察官,分區查察,自動檢舉有關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
(B) 選舉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
(C) 各審受理訴訟之法院應於七個月內審結
(D) 選舉訴訟,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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