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據警政署 94﹒11﹒30 訂頒「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規定,警察分局戶口組每旬將新增受理失蹤人口
案件資料,通報轄內分駐(派出)所警勤區佐警,有關警勤區佐警應如何作為,下列何者為是?
(A)失
蹤人口案件應註記於警勤區手冊及當事人戶卡片備註欄
(B)警勤區應於 2 日內前往關懷家屬
(C)尋獲
前,警勤區一個月定期訪查一次
(D)如失蹤滿三年仍未尋獲者,改為每半年訪查一次。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十二、分局防治(戶口業務)單位應每旬上網...
未解鎖
AB為7日內(109修法前為3日內)C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