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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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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717
> 試題詳解
19. 關於商標之移轉,我國商標法是採取何種立法例?
(A)登記生效主義
(B)登記對抗主義
(C)意思成立主義
(D)書面成立主義。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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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6), C(0), D(1), E(0) #3022402
私人筆記 (共 1 筆)
Pows Chung
2023/08/13
私人筆記#5398470
未解鎖
商標權之移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抗第三人。...
(共 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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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1. 關於我國商標法權利之取得,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得申請註冊的權利包含有商標權、證明標章權、團體標章權及團體商標 權 (B) 申請註冊者,不須以有實際使用為要件 (C) 二人以上於同日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有致混淆誤認之虞,而不能 辨別時間先後者,以有實際使用者優先 (D) 可由二人以上共有一商標權。
#3022384
2. 商標法有關期間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除商標法明文規定外,始日不計算在內 (B) 商標自註冊公告日後,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 (C) 修正前註冊之防護商標,申請變更為獨立之註冊商標後,關於第 63 條 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之 3 年期間,應自變更當日起算 (D) 商標之註冊有違法情形者,任何人得自註冊公告日後 3 個月內,向商標 專責機關提出異議。
#3022385
複選題3. 關於商標註冊申請案之優先權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請人應於申請日後 6 個月,檢送國外第一次商標註冊申請案已受理之 證明文件 (B) 在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之第一次申請日後 6 個月內,以相同商標在我國申請註冊 (C) 國外第一次商標註冊申請案與我國之申請案,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不一定要完全相同 (D) 主張複數優先權者,各以其商品或服務所主張之優先權日為申請日。
#3022386
4. 下列何者非屬不得註冊商標之情況? (A)以「霜降」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牛肉、豬肉及其他生鮮肉品之商品 (B)以「香檳」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糖果及蛋糕商品 (C)以「無國界醫師」為商標,指定使用於醫療器材 (D)在提出商標註冊前三年,無正當事由而未使用該商標者。
#3022387
5.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授權他人使用商標,有關授權 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專屬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取得相當於商標權人的地位,行使專 屬使用權及排他權。但商標權人之使用不受限制 (B) 非專屬授權未為登記者,商標權人再為專屬授權登記後,在先之非專 屬被授權人仍得繼續使用 (C) 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時,一定要將權利涵蓋的所有商品 或服務全部授權 (D) 授權登記後,商標權移轉者,其授權契約對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3022388
6. 申請註冊之商標,依商標法第 29 條第 3 項規定,就不具識別性部分聲明不專 用者,申請人應於下列何時為之? (A)核駁理由通知陳述意見前 (B)核駁審定前 (C)核駁訴願程序終結前 (D)核駁行政訴訟程序終結前。
#3022389
7. 有關商標註冊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 2 個月內繳納註冊費,並得於屆期前申請延 長 (B) 商標之註冊公告,與申請人繳納註冊費與否無關 (C) 申請人非因故意延誤 2 個月註冊費繳費期限者,皆得於繳費期限屆滿 後 6 個月內,繳納 2 倍註冊費後註冊公告 (D) 申請人於繳費期限屆滿後 6 個月內,繳納 2 倍註冊費,但有影響第三 人於此期間內申請註冊或取得商標權者,仍不得公告註冊。
#3022390
8. 關於證明標章權、團體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團體商標與商標性質相同,自得移轉、授權他人使用 (B)皆可以作為質權標的物 (C)證明標章權人從事其所證明商品或服務之業務者,應撤銷其註冊 (D)證明標章作為商標使用者,得廢止其註冊。
#3022391
9. 關於申請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應檢附使用規範書,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 團體標章之使用規範書,商標專責機關於註冊公告時,不須一併公告 (B) 商標專責機關於註冊公告時,一併公告使用規範書者,註冊後不得修 改 (C) 商標專責機關於註冊公告時,一併公告使用規範書者,註冊後若有修 改,不必再公告 (D) 商標專責機關對於註冊後修改使用規範書者,是否須進行公告,法律 未明文規定。
#3022392
10. 商標權人行使權利救濟時,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請求損害賠償者,須以侵權人有故意為必要 (B) 請求除去、防止侵害之虞者,不須以侵權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為必 要 (C) 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 年間不 行使而消滅 (D) 得請求銷毀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但法院 審酌侵害之程度及第三人利益後,得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302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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