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警察分駐所依授權行使違反社維法案件之管轄權,依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警察分局予以授權
(B)簡易庭管轄案件之移送權不在授權之列
(C)以分駐所名義作成處份
(D)授權以離島或山地且離分局較遠者為限。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2), B(339), C(832), D(173), E(0) #313765
統計: A(162), B(339), C(832), D(173), E(0) #313765
詳解 (共 3 筆)
#4627309
第 35 條
警察局及其分局,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有管轄權。
在地域遼闊交通不便地區,得由上級警察機關授權該管警察所、警察分駐
所行使其管轄權。
專業警察機關,得經內政部核准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行使其管轄
權。
27
2
#6469337
(A)該是雖有管轄權。唯分駐所非機關。
所以仍要用分局名義移送。
第 35 條
(警察機關之管轄)
警察局及其分局,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有管轄權。
在地域遼闊交通不便地區,得由上級警察機關授權該管警察所、警察分駐所行使其管轄權。
專業警察機關,得經內政部核准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行使其管轄權。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