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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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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1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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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17506 |
科目: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17506
年份:
102年
科目: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2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5 條規定,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 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 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多少比率?
(A)五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B)四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C)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D)二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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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莎莎
2024/08/05
私人筆記#63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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