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對於現行憲法規定與憲政實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院編列預算時,必須依據憲法第 164 條規定,所編列的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
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B)行政院如果認為立法院所議決的法律案窒礙難行,欲移請立法院覆議,須先經總統核可始得為之
(C)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須先經立法院同意
(D)為了精簡政府人事,副總統可以兼任行政院院長
詳解 (共 8 筆)
未解鎖
名 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修正日期...
未解鎖
第 57 條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
未解鎖
行政院對於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
未解鎖
B選項:增修條文中所稱之「得」經總統核可...
未解鎖
B 選項 必須 不就是應的意思嗎? 法條...
未解鎖
(A)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
未解鎖
中華民國憲法第 57 條 行政院依左列...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