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憲法規定,法律牴觸憲法發生疑義,應如何處理?
(A)由立法院解釋
(B)由法務部解釋
(C)由司法院解釋
(D)由總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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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 B(39), C(4905), D(15), E(0) #2509795
統計: A(113), B(39), C(4905), D(15), E(0) #2509795
詳解 (共 5 筆)
#5183790
司法院:負責釋憲、管理底下的法院,因為釋憲和法院審判需要中立客觀,不受外力干涉,所以要獨立出來,不能給別人管。
立法院:負責立法,立法委員制定法律的時候,要充分表達人民的意志,在議會自由表決,所以也不能受到外力干涉,必須獨立出來,不能給別人管。
法務部:法務部是行政院底下的單位,管理監獄和偵察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追訴和執行。因為追訴和執行需要行政權的力量,才會做得好(因為行政院是行政機關,可以上命下從、跨部門合作,把資源、人力整合起來,立法院、司法院都不行),所以法務部就被放在行政院底下了。
所以司法院、立法院、法務部就依照自己的功能和職權特色,被分成三個機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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