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育部對於國立大學自治之監督根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限以法律為依據
(B)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
(C)應有法律或職權訂定之行政規則為依據
(D)國立大學為教育部之下級機關,監督無須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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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8), B(2778), C(481), D(260), E(0) #2939424

詳解 (共 8 筆)

#555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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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是教育主管機關對大學之監督,應有法律之授權,且法律本身亦須符合憲法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釋字380)
 
大學法第41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教育部定之。
 
 
A:是有法律之授權,而不是

B:應有法律或法律之授權之行政命令為依據
=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 (正確✅)

C:沒有提到可依職權訂定行政規則(另外行政規則屬內部上下級關係)
D:教育部次級機關為
1.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規劃、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政策及制度,並督導、協調、協助各地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之發展及執行本部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事項。
2.體育署
3.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組織法第5條)
大學屬自治 故教育政策和制度與發展不受教育部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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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9571
大學自治的範圍  深究其實,我國憲法第1...
(共 3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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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3093

這一題我也有疑問...不是絕對法律保留?

J563解釋文(節錄)
   憲法第十一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並於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國家對於大學之監督,依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應以法律為之,惟仍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是立法機關不得任意以法律強制大學設置特定之單位,致侵害大學之內部組織自主權;行政機關亦不得以命令干預大學教學之內容及課程之訂定,而妨礙教學、研究之自由,立法及行政措施之規範密度,於大學自治範圍內,均應受適度之限制(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八0號及第四五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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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656
教育部干涉國立大學 需要有法律或命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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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083
這一題是不是答案有誤阿我翻了書 書中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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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8742
大學自治是憲法層次的制度性保障,其內容並非侷限於立法形成的範圍,相對地,大學自治的核心領域將會構成立法者形成自由的界線」(許育典,2012,頁17)。換言之,國家規範或監督大學之法律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釋字第 563 號);立法部門所制定之任何法律不得違憲侵害大學自治的核心領域。

法律保留原則包含形式與實質兩方面。形式上,只有國會所立之法律才能限制大學自治,行政權必須依法監督大學,不得逾越法律規定,或未經法律明確授權便自行以行政命令限制大學之教學與研究自由(釋字第 56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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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5044

(B) 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大學法與大學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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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5710052
未解鎖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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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41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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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第十一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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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67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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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於國立大學自治之監督根據,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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