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何處所之違規停車行為,在應到案期限內所處罰鍰最高?
(A)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B) 在消防栓之前停車
(C)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D)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處所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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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63), C(20), D(192), E(0) #769528

詳解 (共 3 筆)

#144472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C)選項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B)選項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A)選項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D)選項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 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 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三項之欠費追繳之。--->(D)選項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處所違規停車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 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 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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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549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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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361
答案應該是D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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