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張三在一星期內可製造 40 雙球鞋,20 雙皮鞋;而李四可製造30 雙球鞋,30 雙皮鞋。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 張三在球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李四在皮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
(B) 李四在球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張三在皮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
(C) 張三在球鞋與皮鞋之生產上皆具比較利益
(D) 李四在球鞋與皮鞋之生產上皆具比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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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9), B(42), C(2), D(12), E(0) #881193

詳解 (共 2 筆)

#3689192

總體經濟-國際貿易 (From徐喬講義)

絕對利益法則:亞當斯密提出,1單位要素可以生產更多產量,或1單位產量用到較少生產要素,則對這種物品的生產具有絕對利益或絕對優勢。

比較利益法則:李嘉圖提出,生產該物的機會成本較低者,則對這種物品的生產具有比較利益。

備註:一個國家可能生產兩種財貨同時具絕對利益,但不可能生產兩種財貨同時具比較利益。

-------------------

1單位生產要素所能生產之產量:


張三李四
球鞋4030
皮鞋2030

同樣使用1星期的時間,張三可製造的球鞋數量比李四可製造的球鞋數量多(張三40雙>李四30雙),故張三在生產球鞋上具有絕對利益或絕對優勢。在相同時間下,李四可製造的皮鞋數量比張三可製造的皮鞋數量多(李四30雙>張三20雙),故李四在生產皮鞋上具有絕對利益或絕對優勢。

機會成本:


張三李四
球鞋1/2  (20/40=1/2雙皮鞋)1  (30/30=1雙皮鞋)
皮鞋2  (40/20=2雙球鞋)1  (30/30=1雙球鞋)

張三生產1雙球鞋將少生產1/2雙皮鞋,李四生產1雙球鞋將少生產1雙皮鞋,張三生產球鞋的機會成本較低(張三1/2雙皮鞋<李四1雙皮鞋),故張三生產球鞋上具有比較利益。張三生產1雙皮鞋將少生產2雙球鞋,李四生產1雙皮鞋將少生產1雙球鞋,李四生產皮鞋的機會成本較低(李四1雙球鞋<張三2雙球鞋),故李四生產皮鞋上具有比較利益

=>張三在球鞋之生產上具絕對利益,李四在皮鞋之生產上具絕對利益;

      張三在球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李四在皮鞋之生產上具比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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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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