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列何者違反採購法第6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
(A)廠商履約期間因機關提前使用目的,採部分驗收,並於部分驗收後將相關之履約保證金部分發還
(B)公開招標後履約期間因廠商財務困難,作契約變更,增列給付預付款,契約價金不變
(C)機關無法順利取得廠商履約所需土地,通知廠商暫停履約,並暫時發還履約保證金
(D)道路工程得標廠商因法定工時縮短,要求延長工期,機關認為部分有理由,同意廠商之部分要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 B(149), C(17), D(9), E(0) #2646057

詳解 (共 1 筆)

#6268090
政府採購法 第6條第1項 機關辦理採購,...
(共 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