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寄件人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A)報值郵件一部遺失
(B)保價郵件全部毀損
(C)限時郵件一部被竊
(D)快捷郵件遞送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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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5), B(360), C(5131), D(1113), E(0) #1943982

詳解 (共 5 筆)

#3620876

參閱 郵政法 第29條

包裹+快捷+報值+保價全部or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 即可賠償

其他郵件則需全部遺失或被竊才可請求賠償

限時、快捷郵件延誤,則需郵政公司過失才可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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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1977
郵政法第29條第一項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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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6769
郵件遺失賠償分兩類1.全部不見了才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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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3104

郵政法第 29 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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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18

郵政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第 29 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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