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嫌疑人,警察機關得逕行裁處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得不經通知逕行裁處。
(B) 處罰以新臺幣 1,500 元以下罰鍰為限。
(C) 處罰以新臺幣 1,5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D) 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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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 B(218), C(1311), D(1661), E(0) #3080071
統計: A(91), B(218), C(1311), D(1661), E(0) #3080071
詳解 (共 8 筆)
#5762238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44條: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處罰以新台幣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第48條:警察機關對於違反本法之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逕行裁處之。
題意所述為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嫌疑人,既然為嫌疑人,即不符合第44條事實明確之要件,且題意內容吻合第48條條文,故答案為D選項。
第44條: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處罰以新台幣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第48條:警察機關對於違反本法之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逕行裁處之。
題意所述為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嫌疑人,既然為嫌疑人,即不符合第44條事實明確之要件,且題意內容吻合第48條條文,故答案為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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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518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4條(逕行處分)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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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48條(逕行裁處)
察機關對於違反本法之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逕行裁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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