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汽車所有人遭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40 公里者,下列何者為正確處罰?①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 6 元以下罰鍰②當場禁止其駕駛③吊扣該汽車牌照 6 個月④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