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以下哪一個狀況「不適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A)寄送學校與銀行合作發行的聯名信用卡申請表給畢業校友
(B)學生註冊時提供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地址等資訊
(C)圖書館公告借書預期未歸還之教職員或學生姓名、學號與書單
(D)學校網站張貼運動會學生進行大隊接力賽之照片,但無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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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5), C(8), D(114), E(0) #1462520

詳解 (共 2 筆)

#2635003
第 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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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8401

第 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

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二、於公開場所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

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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