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我國於八十九年公布的金融機構合併法,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A)銀行合併將因規模增加而產生範疇經濟
(B)銀行合併有助於增加國際競爭力
(C)金融機構合併法有助於建立處理合併問題金融機構的機制
(D)銀行合併可能可以降低經營成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2), B(79), C(92), D(360), E(0) #890510

詳解 (共 5 筆)

#2269290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一條為規範金融機構之合併...
(共 2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590544

第6條 主管機關為合併之許可時,應審酌下列因素:

一、對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提升經營效率及提高國際競爭力之影響。

二、對金融市場競爭因素之影響。

三、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之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及經營之健全性。

四、對增進公共利益之影響,包括促進金融安定、提升金融服務品質、提供便利性及處理問題金融機構。


答案應該是D吧

4
0
#3715706
原本題目:2. 依我國於八十九年公布的金...
(共 2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3715502
(A)銀行合併使規模擴大會產生"規模"經...
(共 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371570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