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提倡「供給能夠創造本身需求」的學者為
(A) 凱因斯
(B) 賽伊
(C) 皮古
(D) 瓦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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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47), C(6), D(1), E(0) #1423464

詳解 (共 2 筆)

#4137360
個人之所以願意向他人提供勞務財貨
主要是藉此向他人換自己所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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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5962


樓上說得極為透徹 !


我自己生產了一樣東西,我就可以用這個東西去市場上跟別人做交換。


如我養了一隻雞,我就可以跟別人換取我所需要的東西,我就達成我的需求了。


如果我沒有一隻雞,我就無法達成我的需求。因為我沒有東西可以換取一隻雞。


自己的供給(我生產一隻雞)可以使自己的需求(別人手裡的20斤米)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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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937533
未解鎖
賽伊法則(Say's Law),亦即供給...
(共 7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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