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專利申請權共有時,申請專利及其它專利相關程序之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可經約定由共有人其中之一為指定代表提出專利申請。
(B)不可經約定由共有人其中之一為指定代表提出拋棄申請案。
(C)申請延緩發明申請案實體審查,影響專利申請案審定及取得專利權
時間,共有人應共同連署申請。
(D)應共同連署申請專利相關程序,應指定其中一人為應受送達人。未
指定應受送達人者,專利專責機關得以共有申請人之任一人為應受
送達人,並將送達事項通知其他人。
(E)一律給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針對專利申請權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