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隨著科技進步,手機已成為日常生活的基本配備,更是年輕人生活機能的重要平台,
由於受同儕團體的影響,加上衝動控制能力較差等因素,青少年似乎都想擁有多功
能的高價手機。某日,一群適齡的高中生參觀資訊展時,正逢廠商推出手機綁門號
的分期付款促銷專案,阿呆毫不猶豫即搶先簽了買賣契約,在預付新臺幣五千元的
頭期款後,拿到了夢寐以求的智慧型手機。不料,回到家不僅被爸爸臭罵一頓,還
被要求立刻退掉手機與門號。下列針對上述案例之敘述,何者合乎現行法令之規定?
(A)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該買賣契約成立並具法律效力
(B) 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爸爸不可要求阿呆退貨、退款
(C) 簽約前,阿呆未得到爸爸之允許,故該買賣契約應屬效力未定
(D) 簽約後,爸爸要求阿呆退掉手機與門號,顯示該契約自始無效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甲得到100萬之後,欲購買高級汽車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