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8330 | 科目:戶籍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8330

年份:103年

科目:戶籍法規大意

20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依法辦理遷徙登記,戶政事務所依戶籍法規定將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其辦理程序 為何?
(A)催告-逕為登記-暫遷戶所-註明地址-通知警察機關
(B)催告-無法催告-逕為登記-暫遷戶所-註明地址-通知警察機關
(C)催告-無法催告-逕為登記-暫遷戶所-註明地址-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D)催告-逕為登記-暫遷戶所-註明地址-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282258
未解鎖
出租人甲寄發催告租金之信函予乙,寄達乙之...
(共 26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