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法院為死亡宣告之判決後,應將判決要旨送下列何處?
(A)為判決之法院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B)死亡宣告聲請人住所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C)中央主管機關
(D)當事人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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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73), C(15), D(1255), E(0) #523866

詳解 (共 2 筆)

#1191866
第 14 條死亡或受死亡宣告,應為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 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醫療機構於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 或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裁判確定後,應將該證明書或裁判要旨送當事人戶籍 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前項辦理程序、期限、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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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00
戶籍法§14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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