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張先生在甲社區居住 20 年,每年均按月繳交管理費納入公共基金,今年張先生因搬家而出售位於該社區
的房地產給陳先生,請問張先生對於該公共基金的權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應如何處理?
(A)用剩的部分退回給張先生
(B)隨著該房地產移轉給陳先生
(C)抵繳張先生應負擔的銀行貸款
(D)抵繳張先生應負擔的搬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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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8), B(2567), C(22), D(12), E(0) #116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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