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6年 - 106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7970
年份:106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20.主管機關出售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申請人所提申請承購文件不足或內容有缺漏者,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於幾個月內補正? (A) 一個月內 (B) 二個月內 (C) 三個月內 (D) 四個 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