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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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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8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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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88167 |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土地法規#88167
年份:
108年
科目:
台水評價◆土地法規
20.依土地法規定,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出租人得收回房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
(B)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
(C)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D)契約年限未屆滿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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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isa
B1 ·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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