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11671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20.郵件經查遺失毀損或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應予補償者,郵局至遲應於下
列何期限內儘速支付補償金?
(A)至遲應自交寄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B)至遲應自遺失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C)至遲應自查詢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D)至遲應自受理交寄憑據或郵件封皮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故事記憶法~小美交寄郵件後 1、補償請求...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關於 次日起 1,中郵給補償金:最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