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者,得由下列何者向法院聲請重整?
(A) 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
(B) 連續一年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C) 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金額百分之五以上之公司債權人
(D) 連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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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0), C(43), D(148), E(0) #1419393

詳解 (共 1 筆)

#5746458
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因財務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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