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27713
年份:11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21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於繼承開始起多久以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A)1年內(B)2年內(C)3年內(D)5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