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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21182 |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21182

年份:113年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21 本名為王小美的知名歌手,取用藝名為曾小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舉辦簽唱會,得以「曾小麗」之姓名為歌迷簽名
(B)領取唱片酬勞,得以「曾小麗」之姓名在銀行開立薪資帳戶
(C)就讀在職專班,學校得以「曾小麗」之姓名頒發畢業證書
(D)成立經紀公司,得以「曾小麗」之姓名辦理營利事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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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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